ROCGTA第十期電子報2008/04/16

Post date: Sep 10, 2012 7:43:35 AM

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電子報第十期(97.04.16)

輔導老師仍需補修4學分才能登記為規劃科教師

高中98課綱多了兩科必選課程︰「生涯規劃」與「生命教育」,各一學分。與輔導老師最直接有關的生涯規劃,必備的16學分中,有兩科目是在師資培育過程中沒開過課的︰<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因此,即使是現職、資深的輔導教師,也必須加修,兩年前的公聽會中教育部曾表明由政府出錢讓老師補修,如同公民與社會科的作法一樣。

目前已知的消息是97.7.1.~99.6.30.兩年內,由台師大、嘉義大學、高師大三校以暑期、夜間、週末等形式開設「增能班」,對象除諮商與輔導系外開放社會、教育、心理、社工等四系畢業的現職高中職輔導老師,可報名補修這兩個科目;兩年後,其餘科系畢業的輔導老師,就得全程參與「第二專長班」,修習所有的必選備學分數,共26學分。

輔導老師需自費14000元上課才算是合格的生涯規劃科教師

今年暑假,嘉義大學即將開設「生涯規劃學科師資學分」暑期班,也就是「增能班」2門4學分。由於政府財政吃緊,所以只補助三所大學各十萬元,因此嘉義大學設定每學分費3500元,也就是要花14000元始取得合格的生涯規劃科教師,兩年前教育部的出錢承諾全然跳票。

我們樂見<生涯規劃>終於成為高中課綱的必修學分,也贊同應該定出生涯規畫專門科目的必備學分,且必備學分應以輔導科專門學分為基礎:包括<輔導原理與實務><諮商理論與技術><團體輔導><生涯輔導><測驗與評量><學校輔導工作>…等,為培育未來生涯規劃的師資擘劃出完整的藍圖,但是已經在高中職教育現場實施多年的生涯輔導活動與生涯規畫課程教學,輔導老師們早已熟悉生涯資訊與教材教法,還需要去上<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與<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嗎?說不定屆時教授上課又是分組交報告,然後這些報告就成了教授的未來上課教材。

輔導老師與生涯規劃科的關係

教育部生涯規畫學科中心的教授,把生涯規劃當作一門學科,他們認為應另聘師資授課,輔導老師還是專心做學生輔導工作,但這與我們在實務工作上的需求上有落差,若將生涯規劃課程只當成一門課來教學,就會像目前國中輔導活動課的老師不負責所任教班級的學生輔導工作,而負責學生輔導工作的輔導老師卻沒有接觸學生的正式課程(或時間),我們認為應該推動「責任輔導老師制」,由輔導教師來教授生涯規劃課程,並成為這些任教班級的「責任輔導老師」才能有有接觸學生、與學生建立信任關係的機會,也才能做好升學與生涯輔導工作,這似乎是比較理想的輔導模式。

兩難的是,生涯規劃課程若均由輔導教師來授課,負擔勢必加重,所以長期目標仍應力求增設高中職專任輔導教師,降低生師比,才能真正提升輔導工作效能。

參與生涯規畫學科中心的教授認為,輔導老師可修、可不修,若沒有工作異動的需求,可以不修;修了,如果以後要換學校,等於多一個資格。解決「生涯規畫」課的師資問題,是教育部的問題,輔導老師原本不需對號入座,但是為了發揮更好的輔導效果,我們才很雞婆的想充分運用這門課程來落實輔導工作。所以,若真要修學分,應是免費,並且學分與課程內容需是現職輔導教師在教授生涯規劃課程方面實質上需要再強化的知能,否則真是勞民傷財、浪費民脂民膏。

協會的聲明:

1. 已是高中職現職合格輔導老師者,不必再補修<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兩科目,直接取得教生涯規劃之資格。

2. 請勿因教育部財政吃緊而使公費補修學分的承諾跳票!要我們付費太不公平。

3. 請各大學務必聘請熟悉高中職生涯與職業資訊、具備高中職生涯規劃課程教學經驗的教授,來教授<生涯與職業資訊分析與應用>、<生涯規劃課程設計與實施>兩科目,避免邀請連入學管道都不知道、入學簡章都看不懂、主要的升學網路資訊都不瞭解的教授與104人力銀行之類的人員來教輔導老師,讓我們有外行領導內行之感。(繼續閱讀

會員學歷背景統計:

輔導系所畢業170人,心理系所畢業27人,教育系所畢業26人,社會與社工系所畢業7人,其他系所(兒福、社教、家庭教育、成教、性別、犯罪防制、行為科學)14人,非教育領域(例如文學院)14人,資料未填34人。

協會想了解的是:會員當中究竟有多少「領有合格輔導教師證書並在高中職任教」的輔導老師會去加修這兩門學科?又有多少輔導、心理、教育、社會、社工等五系畢業之外的合格輔導老師希望能爭取到上「增能班」即可?

(前往投票http://www.my3q.com/go.php?url=rocgta/vote1

請會員看過來

1. 第十次理監事會議,我們做了許多重要決議,例如:本協會對「高級中等學校法」草案有關學校輔導工作條文之意見如下:

(1)在學校輔導工作支援人力之增置方面,反對獨列特定專業人士、並反對以証照做為專業的唯一認証,因為除了臨床心理師、社工師、諮商心理師外,學校仍需借重其他目前並未建立證照制度的專業人員協助,如藝術治療師、舞蹈治療師、催眠治療師等。

(2)高中職應置專任輔導教師並聘足員額。

(3)輔導處應正名為輔導處、且為學校一級單位。

(4)應廢除輔導工作委員會。

2. 97年5月3、4、5日(星期六、日、一),本協會主辦「藝術治療與身體工作在心理劇場的相遇」工作坊,地點在高師大附中,歡迎會員報名參加。(前往實施計劃)

3. 今(97)年會員大會定於八月二日(星期六)在台中舉行,請全體會員先預留時間準備出席。

上次投票結果:

第9期電子報針對「高中職是否廢除輔導工作委員會」投票結果,有15人贊成廢除,2人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