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CGTA第八期電子報2007/09/21

Post date: Sep 10, 2012 7:40:33 AM

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電子報第八期(96.09.21)

針對高級中等學校法於八月底在全台四區辦理公聽會的草案,8月21日協會已將連署書寄發給全體會員,並在8月26日第二屆會員大會正式展開連署,四場公聽會中理監事與會員們極力發聲,教師會與學校主任也紛紛聲援。(繼續閱讀第一封連署書

從南一中帶頭,有些高中職其他科目的老師也樂意加入連署,強烈反對「高級中等學校法」草案,將無教師資格之心理師納入學校之編制,於是產生了呼籲高中職教師加入連署的論述。(繼續閱讀

孰料,不僅是心理師想進入高中體制,連社工師也想打入……

給全國高中職輔導教師的第二封信

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

為什麼會有第二封信?96/08/26,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發動第一波連署和行動(詳見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網站),抗議《高級中等學校法》學校輔導工作醫療化、反對設置心理師取代學校輔導教師!之前我們捍衛的是學校輔導教師的專業,現在我們更要爭的是學校輔導工作組織的正名與位階。

教育部合併職業學校法與高級中學法為「高級中等學校法」,原本企圖在高中職校園設置「心理師」取代輔導老師,在協會透過發函教育部及動員理監事在各區公聴會強烈抗議,加上很多輔導伙伴以各種方式發聲及部份學者和校長、老師們的支持下,在96/ 9/12草案討論條文的最新發展,教育部不再訴求以心理師取代輔導老師!

原本以為這是學校輔導工作專業自主的勝利,代表輔導老師的聲音已清楚表達、也被聽見。但細看96/9/12教育部草案討論條文之後,卻發現修正條文對輔導工作更加不利!除了在22條條文特別強調得聘缺乏教育與學校輔導專業訓練、不瞭解校園環境與脈絡的特定專業人員,直接合法成為高中職輔導組織「專任」編制外,更讓輔導處室準一級單位的編制,保留了降編為二級單位「組」(輔導組)的可能。

教育部不願正視不同地區、規模、屬性高中職學生的輔導需求差異,漠視高中職輔導教師的實際經驗,粗糙地比照大學,擬以二級單位「組」(輔導組)來定位高中職的輔導組織,此舉更凸顯了教育部不當的行政權力運作。我們清楚知道高中職輔導處室若非一級單位,輔導工作更不可能被重視,因此我們必需全力抵抗高中職輔導工作組織被矮化壓縮的法條。而缺乏實質意義的輔導工作委員會,我們也呼籲讓它走入歷史!輔導工作委員會的設立有其學校輔導工作歷史的階段性考量,現在該是它功成身退之時。

協會在經過這一陣子的搏鬥,終於認清,身為學校輔導實務工作者的我們,應該清楚告訴教育部、告訴社會大眾,什麼才是真正對學生有利的學校輔導組織!我們也必需明確地展現輔導教師的角色功能與其不可替代性!

已經有越來越多輔導伙伴和我們站在一起了!請和我們一起大聲說出

我們的呼籲:

一、《高級中等學校法》應設「輔導處」,並明定為一級單位,以強化組織、落實學校輔導工作之推動。

二、《高級中等學校法》應裁撤輔導工作委員會,回歸輔導教師專業,以行政協調及諮詢機制,統合學校輔導工作。

三、《高級中等學校法》應尊重學校之社會輔導資源自主運用權,反對中央以法令明定學校輔導組織得另置特定專任輔導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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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修改法條理由:

一、學校輔導工作主體性應被尊重,外聘相關輔導專業人員應彈性化及多元化。

二、學校輔導工作專業性應受重視,缺乏實質意義之輔導工作委員會應裁撤。

三、學校輔導處的獨立存在有其需要,輔導組織名稱的統一更為必要。

廢除輔導工作委員會、賦予輔導處一級單位之設置、尊重學校之社會輔導資源自主運用權,這就是我們最基本而堅定的主張!

如果您認同我們的主張,請加入我們連署的行列!

更多關於我們之前的行動,請上中華民國輔導教師協會網站,讓您更了解我們。